重庆巫山一农民冒充自己是煤矿矿长,冒名与他人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却背地从他处购买劣质煤炭以次充好交货,骗了数十万。昨日从巫山法院获悉,被告人田宗礼犯合同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法院依法审理查明,2009年9月,中岩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轩到巫山县购买煤炭。被告人田宗礼经人介绍与王轩认识。田宗礼假冒巫山县笃坪乡劳武煤矿一矿井的矿长,冒名“陈林”,称可以提供高质量的煤炭。2009年9月20日,被告人田宗礼与王轩签订了煤炭购销合同,约定购买发热量5500大卡的煤炭。
2009年10月7日,田宗礼与黄明国签订合同,购买发热量3000大卡的煤炭3300吨,通过船运发往宜昌。次日上午,王轩通过银行将108万货款支付给田宗礼,田宗礼支付给黄明国购煤款66万元。王轩在宜昌对收到的煤炭经检验,其发热量仅有963大卡,只卖了13.82万元。
法院查明,早于2004年1月9日,被告人田宗礼因犯诈骗罪,被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6年5月3日刑满释放。
法院认为,被告人田宗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冒用他人名字签订合同,骗取他人货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
来源: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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