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新闻

发改委力推煤企兼并重组 将形成一批特大型煤企

2010/10/21 14:43:49       

  国务院办公厅今日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通知称,通过兼并重组,全国将形成一批年产5000万吨以上的特大型煤矿企业,全国煤矿年均产能将升至80万吨以上,特大型煤企煤炭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例达到50%以上。
  
  发改委指出,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和民营煤矿企业成为兼并重组主体,鼓励各种所有制煤矿企业以及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企业参与兼并重组,鼓励在被兼并煤矿企业注册地设立子公司。形成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矿格局。
  
  支持优势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优势企业强强联合及煤、电、运一体化经营,从而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为此,发改委表示,将对被兼并重组企业的煤矿安全改造、技术改造等项目优先安排财政投资补贴或贴息资金;对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给予税收优惠。支持符合条件的兼并重组主体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支持其通过发行债券、股权转让等融资方式筹集资金。
  
  对于兼并重组小煤矿达到一定数量和规模的大中型煤矿企业,应优先规划、核准其新建煤矿、改扩建煤矿、坑口电站和综合利用电站以及煤炭加工转化项目,支持对被兼并重组煤矿实施采掘机械化改造。

来源:网易财经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