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耗煤行业 -> 电力行业 -> 行业新闻

阶梯电价:电价改革终破冰 电力部门成最大赢家

2010/10/22 10:08:31       

  民用领域的电价改革终于破冰。国家发改委发布征求意见稿,建议今后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尽管初衷是为了节省能源,然而有关变相涨价的质疑却一直未停,究竟最大的受益者是谁?

  民用领域的电价改革终于破冰。

  10月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将居民用电量分为3档:满足基本用电、正常合理用电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电价实行分档累进递增。

  阶梯电价,就是按照电力消费量分段定价,居民用电越多,电费将呈逐级递增。尽管暂时为征求稿,关于阶梯电价实为变相涨价的讨论却一直未停。

  改革破冰

  这是近年来国内电价的第三次调整,也是民用领域电价的首次调整。此前,2008年8月20日,全国火电机组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2009年11月20日起,全国非居民用户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上调2.8分钱。

  此次国家发改委就电量档次划分提供了两个选择方案。第一档电量分别按照覆盖70%(全国平均每月110度)或80%(每月140度)的居民家庭的月均用电量确定,电价分别为保持基本稳定和每度电提高1分钱。第二档电量分别按照覆盖90%(每月210度)或95%(每月270度)居民用户的电量设置,每度电提价不低于5分钱;第三档为超过第二档电量,每度电提价不低于0.20元。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对媒体表示,每户每月140度电可以覆盖80%的用户,这是一个全国平均数。根据上述《标准表》中的统计,用电量在这个平均数以下的城市居民占65%,刚刚过半,还不足2/3;而在农村,这个标准则覆盖了88%的居民,应该说占到绝大多数。“这次征求意见的方案设计中就有城市补贴乡村的考虑。”这位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对于阶梯电价的尝试在国外已经有不少国家实施,比如美国、日本、印度、韩国、马来西亚,并被认为是各国应对能源价格高涨的做法之一。

  国外居民电价一般分为3-6档,其中最低档为基本用电需求,发达国家设定较高,发展中国家设定较低,如美国新泽西州第一档电价设定为每户600度,日本为120度,韩国为100度,香港地区为200度,印度、伊朗为50度。各档次电价相差约在一倍左右,最高档电价一般为最低档电价的1.2-1.5倍。个别国家为保障低收入群体用电的需要,还设置了“生命线电价”,比如日本中部和关西地区电力企业分别对居民月用电量在8度和15度以内部分实行免费。

  在我国,目前也已有浙江、四川和福建三个省份试点阶梯式电价。其中浙江、福建分3档,四川分4档。第一档电价在浙江省被定为50度,四川省为60度,福建省为150度。

  涨价质疑

  尽管初衷是为了节省能源,然而有关变相涨价的质疑却一直未停,其中第一档电量过低是讨论的焦点问题。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江苏城镇居民每月每户平均用电量为192.5度;2009年辽宁每户家庭平均每月的用电量为130度;2008年济南城乡居民每户月均用电量为152.35度,全部超过第一档电价。

  此外有部门统计,以广东为例,各地用电量差异很大,即使在一个广州市,越秀区与增城市的用电差异也有很大,如果按照最高最低一综合,得出平均量,看似覆盖70%,其实相当多家庭最终电价是上涨的。

  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经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吴钟瑚此前表示,基准电量的核算必须考虑地域和季节差异。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南北气候环境不同,居民用电量差别很大,甚至同一地区冬夏季节用电量也不同。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对此称,“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两个方案,只是规定各地应按70%或者80%的覆盖率去确定各地分档标准,但相同的覆盖率下,各地具体电量分档标准会所有不同。”

  另外一个质疑集中在发改委提供的两套方案都没有考虑家庭人数对用电基准的影响,有居民表示,如果一家三代人一起生活,电费总量肯定大,这样的家庭也沿用一个标准,肯定要吃亏。

  “看房本”,还是“数人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向记者坦承:“两个套路各有优劣,对此我们曾反复讨论过。”

  按人口数量确定,好处是比较公平;缺点是会使用电分档情况变得十分复杂,大大增加操作成本和管理成本。尤其是家庭人口数量是经常变化的,甄别难度很大。以家庭为单位确定,优点是操作比较简单;缺点是无法考虑家庭人口数量不同导致的用电差异,以及一家多个房屋产权、多个电表的情况。

  “对此,我们建议以家庭为基础确定电量分档”,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于超过正常人口数较多的家庭,由各地在确定具体实施方案时采取特殊措施灵活处理,如规定超过一定人口数量的家庭,经一定程序批准后可以申请加装电表或者增加用电基数等。

  对此,有专家建议根据不同地方经济发展程度、居民收入和用电水平等情况,确定具体实施方案,不宜“一刀切”。

  电力部门成最大赢家

  对于征求意见稿的另一个质疑是,电网企业成为此次改革中最大赢家。公开数据显示,国家电网2009年销售电量2.2748万亿千瓦时,如果每千瓦时多收1分钱,1年可增收227.48亿元,不过目前增收的官方数据尚未公布。

  按照国家发改委安排,增收部分将被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弥补节能减排等环境成本增支因素,包括脱硫成本增加等。二是用于居民用户电表改造支出。

  在今后“一户一表”的改造过程中,电网经营企业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三是弥补用于燃料成本上涨增加的电网企业购电成本。

  有业内人士指出,虽然增收款项去向明确,但各部门之间如何分成、如何监审都还存有较大争议空间。电能从生产到消费中间至少有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两个主要环节,上述三个支出方面中既有涉及发电企业的节能减排,又有涉及电力输送环节的电网企业的电表改造等,各部门之间如何“分蛋糕”还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妥善协调,并对相应企业的成本进行严格核算。

  “从长远来看,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应该交给市场,而非政府直接参与价格制定。未来的电价将随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动态调整,按月或者按季度变动。但是前提是固定成本必须公开透明,变动成本可以监督管控。”国家电监会官员此前表示。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