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11月23日再次发文禁止“拉闸限电”,同时供热供电与日俱增,电煤供应趋紧。据悉,山东省煤电运联合办公室决定,追加12月31日前的省内电煤计划173.17万吨,日均4.12万吨,满足全省电力热力供应。
据统计,随着全社会用电增加和冬季供热开始,山东统调主力电厂日耗煤接近34万吨,电煤库存持续下降,部分电厂电煤供应告急。
对此,山东省煤电运办公室向有关部门下达了省内外电煤计划,要求抓住当前天气状况较好的有利时机,迅速到省内及周边地区落实社会电煤资源,争取日调入量达到8万吨以上;继续组织沿海电厂加大海上下水煤和进口煤调入量,确保日均海运煤量达到6万吨以上,以稳定和提高电煤库存,确保发电用煤需要。
为确保电煤运输畅通,铁路部门对追加的煤炭供应计划量给予运力保障;交通、公安等部门实施电煤公路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和免收部分高速公路和收费站(点)通行费政策;港航部门对电煤船只继续实行优先靠泊、优先装卸、优先疏港政策,提高海运煤调运量。
来源: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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