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新闻

北京年节能每吨标准煤奖励500元

2010/12/6 8:53:27       

 在近日召开的北京市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大会上,《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吉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合同能源管理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的同时分享节能收益,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调动用能单位改造积极性。

  据悉,《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充分体现了对节能服务公司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年节能量每吨标准煤奖励240元,要求地方配套不少于60元。而北京市的“办法”将地方配套标准提高到260元,中央和地方奖励合计达500元。

  对暂不具备国家审核备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北京市地方审核后也可由市级财政给予奖励。标准为每吨标准煤奖励450元,或按项目投资额的15%、20%给予奖励。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从市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1亿元资金用于中央资金的配套和地方奖励政策。本年度中央和市级对合同能源管理的支持资金合计将达到近2亿元,下一年度将视推广情况进一步增加。

  吉林表示,本市应充分认识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研究解决影响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确保完成中央部署的年节能量33.3万吨标准煤的任务。

来源:新华网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