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日前正式下发《2011年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2011年重点合同价格维持上年水平不变,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涨价。
发改委称,鉴于当前稳定物价总水平、管理通胀预期的任务繁重,要求重点合同煤价格维持上年水平不变,发改委首次正式对明年重点电煤合同价格以文件形式做出规定。通知要求煤炭供需企业要在本通知下发后25日内,协商完成合同签订。
此前,国务院督察组在山西进行物价督导工作时,曾明确要求山西省所有重点煤炭企业,2011年重点合同煤价不能超过上年的价格。
背景是,煤价经过几年迅猛上涨后给下游的发电行业带来了近乎毁灭性的打击。据中电联统计,自2003年以来,我国煤炭价格持续上涨,秦皇岛5500大卡煤炭价格累计上涨超过150%,而销售电价涨幅仅上涨32%。
煤价一直不断大幅上涨,而电价却始终不能联动,使发电企业全行业出现亏损。特别是近两个月以来,五大发电集团的到厂标准煤单价上涨都超过了100元/吨,使五大发电集团亏损面加大,亏损额更是超过了百亿元。 截至10月底,五大发电集团所属的400余家火电厂中,亏损电厂达到200余家,亏损面达50%,其中包括一些之前赢利能力很强的主力电厂。
而煤炭企业效益好则是有目共睹。据统计,1-9月,煤炭行业整体赢利2000亿元,吨煤利润高达90余元。
在目前物价水平较高的情景下,提高电价必然会加剧我国目前乃至明年的物价上涨压力。为此国家发改委试图通过控制煤炭价格上涨从而达到不调整电价的目的。发改委此番如此明确的衔接意见,明显利好发电企业。
但不少发电企业担忧煤炭企业会大幅消减重点电煤合同数量,提高市场煤的交易量,以应对政府出台的衔接政策。另外,重点合同煤的兑现率能否执行到位,仍需进一步观察。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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