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市政府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在渝签订《疆渝能源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疆渝两地将从四方面开展合作:一是煤炭煤电领域的合作,双方支持重庆能源集团在哈密建设总生产能力5000万吨/年的煤矿,配套建设相当规模的煤矸石电厂;二是力争“十二五”后两年和“十三五”期间,疆煤入渝分别达到3500万吨/年和7000万吨/年;三是加强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领域的合作;四是支持“疆电东送”基地建设。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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