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实施小型煤矿(年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下煤矿)安全技术改造,不断提高小型煤矿机械化程度,逐步解决小型煤矿规模小、工艺落后、技术装备条件差、安全保障能力低等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小型煤矿生产力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推进小型煤矿机械化的指导意见》,郑州市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了相关调研工作,以推行采煤、掘进和运输机械化为重点,全面推进小型煤矿机械化开采方法改革,在掌握本地区小型煤矿机械化的现状、开采条件、灾害程度、技术难点等基础上,研究提出了郑州市小型煤矿机械化发展的主要指标,科学编制了《郑州市小型煤矿机械化发展规划》,并将小型煤矿机械化纳入了郑州市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郑州市小型煤矿机械化发展规划》明确提出,郑州市小型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到2012年底达到45%以上,到2015年底达到55%以上;小型煤矿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到2012年底达到70%以上,到2015年底达到80%以上。同时要求小型煤矿煤层厚度≥0.8米、地质条件简单到中等复杂的水平、近水平、缓倾斜、倾斜煤层必须实现机械化采煤;掘进工作面必须实现机械装载;运输长度超过1500米的平巷、垂深超过50米的斜巷,必须采用机械运送人员。规划结合郑州市小型煤矿实际,选择了一批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的小型煤矿,列入机械化改造的重点工程,分期分批组织实施,以点带面,总体推进;对于具备条件不进行机械化改造而没有采用机械化开采的小型煤矿,将研究制定配套的强制性政策措施予以推进。
来源:郑州市煤炭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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