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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称新能源企业仅占能源企业营收3%

2011/1/11 8:35:29       

日前发布的《2010中国能源集团500强及分析报告》称,以电力电网、煤炭煤化工、石油石化等为主营业务的传统能源企业,相比新能源企业优势明显。根据公布的数据,新能源企业2010年的营收仅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一家企业总营业收入的20.9%。
 
该报告综合了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水能、核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能源装备等各能源领域企业营业收入或销售收入。中石化、国家电网和中石油分列前三甲,第4至第10位的企业分别是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500强”中营业收入超过1000亿元的有14家,超过100亿元的有123家。新能源企业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有7家。入围“500强”的央企一共有33家,营业收入总计为6.19万亿元,约占“500强”总营业收入的64.01%。

据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院长李庆文介绍,“500强”以电力电网、煤炭煤化工、石油石化等为主营业务的传统能源企业优势依然十分明显。其中,煤炭煤化工企业最多,有154家,营业收入17581亿元,约占“500强”总营业收入的18.19%;电力电网企业75家,营业收入27931亿元,约占“500强”总营业收入的28.91%;石油石化企业55家,总营业收入36203亿元,约占“500强”总营业收入的37.47%。

“中国能源集团500强总营业收入为9.67万亿元,占2009年GDP的28.4%。”李庆文表示,“但500强中的新能源企业只有71家,营业收入总计为2923亿元,约占500强总营业收入的3.03%,仅占第一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营业收入1392亿元的20.9%。”


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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