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和利用水平,贵州省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和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省着力推进瓦斯治理措施落实,鼓励煤矿企业成立瓦斯抽采利用专业化公司,实现瓦斯抽采利用产业化,真正做到以用促抽、以抽保安。
《意见》明确要求,构建企业安全投入长效机制,强化瓦斯超限管理,深入推进瓦斯治理示范工程建设,推进煤矿瓦斯治理科技攻关和适用技术应用,大力推进井下安全紧急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落实煤矿瓦斯利用政策,凡是具备瓦斯利用条件的矿井,必须进行综合利用,把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税费优惠、瓦斯发电上网、财政补贴等政策真正落实到企业。《意见》再次明确了各部门落实瓦斯综合利用政策的职责。
《意见》要求,全省构建完善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切实做到先抽后采、抽采达标;加强安全监测监控,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建立瓦斯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的煤矿矿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综合防突措施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全面排查防突管理制度、机构人员设置、防突培训、瓦斯治理工程进度、安全投入、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落实情况,及时解决防突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问题。
《意见》还强调了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的重要性,要求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把防突措施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监察内容,建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准入和退出机制。各市州地煤矿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瓦斯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参加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的监管监察力度,严肃查处瓦斯防治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煤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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