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从广东省环保厅获悉,《广东省火电厂降氮脱硝工程实施方案》日前印发实施。该方案发出了明确的“减排限令”——2012年底前,珠三角地区30万千瓦以上燃煤火电机组要完成降氮脱硝工程改造。对不按方案规定时间进行降氮脱硝治理的火电厂,环保部门将在一定条件下,暂停其机组发电。
氮氧化物是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之一,是造成区域酸雨频率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广东省环保部门表示,根据方案,珠三角地区要在2012年底前,完成区域内3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降氮脱硝工程改造;2013年底前,完成区域内12.5万千瓦以上、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降氮脱硝工程改造。其他地区在2013年底前,完成区域内6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降氮脱硝工程改造;2014年底前,完成区域内60万千瓦以下、12.5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降氮脱硝工程改造。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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