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1日,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在北京举行了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江西彭泽核电项目一期工程核岛承包合同框架协议、江西彭泽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役前检查框架协议签字仪式。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陆启洲,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苏力,党组成员俞培根,副总经理邹正平;国家核电党组书记、董事长王炳华,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马璐、孙汉虹、时家林出席仪式。
俞培根代表集团公司致辞。他指出,山东海阳核电3、4号机组和江西彭泽核电项目一期工程两个项目是集团公司“三步走”战略第二阶段中的重点项目。这两个项目由国家核电负责核岛承包,中电投集团负责常规岛和全厂项目管理,并参与核岛相关工作,这是双方经过审慎研究共同确定的合作模式,充分体现了双方的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此次协议的签订,是两大集团公司战略合作中的又一重要里程碑。他希望签约各方站在两大集团战略合作的高度,认真履行协议,清晰界定职责,积极加大投入,扎实推进项目,共同为我国核电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孙汉虹代表国家核电致辞,他表示,通过海阳核电1、2号机组的建设,国家核电与中电投集团结成了坚实的战略伙伴关系。由国核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组成的国核联队将在项目业主的指导下,精心策划、精心设计、严格管理、扎实工作,严格按照承包框架协议的有关要求,科学组织项目施工建设,实施“四大控制”目标,努力将彭泽核电项目和海阳核电项目打造成精品工程。
集团公司办公厅、计划部、核电部、招标中心、山东核电、江西核电、工程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以及国家核电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出席签字仪式。
来源:中国电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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