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保税区以其特有的区位优势和优质的通关环境成为粤东煤炭进口的首选口岸。2010年汕头海关下属的保税区海关累计监管进口煤船101艘次,货运量达297万吨,共征收税款2.4亿元。
近年来粤东能源企业对进口煤炭的需求呈上升趋势,汕头海关通过调研分析,针对煤炭这种大宗散装货物的特点量身打造了“提前申报、即到即卸、卸毕即离”的特殊通关监管方式,通过缩短码头作业时间,减少船舶滞港期来提高进口煤的通关速度,大幅度节约了企业的经营成本。此外,创新“取样”的工作方式,针对进口煤取样送检时存在取样难度大、送检周期长的问题,采用“三方分样”的方式进行取样(即海关、厂方、商检三方同时到场抽取货样),确保样品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一系列针对性便捷通关措施极大地方便原煤的进口。2010年从保税区进口的煤炭货运量占汕头关区进口总量27%,征收税款占汕头关区煤炭税收总量26%。
来源:中国海关总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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