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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征收或推广至全国 征收范围将扩大

2011/3/9 9:11:58       

讨论已久的资源税改革,日前传出新消息。近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今年会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透露,目前正在制定下一步扩大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但不确定年内是否出台。

  谢旭人表示,今年会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在去年新疆和西部地区进行的油气产品资源税改革试点基础上,择时在全国推广。

  资料显示,就全国范围而言,我国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原油、煤炭、天然气、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但仍有许多自然资源未包括在内,如水资源、黄金、地热资源、森林资源等。计征方式为从量定额征收,按照“资源条件好、收入多的多征;资源条件差、收入少的少征”的原则,根据矿产资源等级分别确定不同的税额,以有效地调节资源级差收入。但近年来资源价格上涨迅速,现有的税率完全不能反映资源价格的变动。因此,关于资源税改革的呼声日益加强。

  去年6月,资源税改革开始在新疆试点,主要针对油气产品,将计征方式改为从价计征,地方税收因此增加。业界认为,这对于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缓解中西部地区财力紧张都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正在进行的两会上,有多位代表委员呼吁将资源税改革试点推广至全国。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李继纯表示,建议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资源税改革,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未来资源税计划将扩大至整个西部。目前资源税在新疆试点主要是针对石油、天然气,未来将会推广至整个西部,品种包括煤和其他资源。除改变计征方式外,未来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亦可能扩大,利于保护环境。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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