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的要求,提高电能利用效率,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保障用电秩序,2010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信部、财政部、国资委、电监会、能源局六部委联合出台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提出电力需求侧管理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应积极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开展。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办法》出台后正式实施的一年,如何深入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是当前大家谈论和思考的热点问题。为推动和促进各地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更好的指导相关操作细则的制定,现公开征集《办法》实施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本栏目有效时间自2011年3月7日至2011年5月30日,诚请社会各界踊跃发表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对您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采纳。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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