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环保厅通报了2010年第四季度30万千瓦以上火电厂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情况,共计审核30家火电厂85套烟气排放自动监测设备(CEMS),其中通过审核的50套,占审核设备总数的59%。通报称,工作比较好的企业有:大唐陡河发电厂、三河发电有限公司。
未通过审核的为35套,占审核设备总数的31%,其中13套没有比对监测报告,11套因为流速误差超过允许范围,另外11套因为无流速测量系统或无流速报表。
通报指出,部分企业因故停产及检修设备,不能及时将发电机组停运时间计划及变更情况上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致使不能进行监督性比对监测,不能出具比对监测报告,无法认定自动监测数据是否有效。还有部分企业缺少流速比对结果或流速比对不合格。主要原因是自动监测设备流速测量系统不完善;此外是流速比对不合格,比对结果显示自动监测流速高于或低于标准限值,有技术方面原因,也有管理不到位原因。通报还指出,部分企业对自查报告的编写不够重视,不能够客观的报告发电机组运行情况、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等。
通报要求,各电厂要充分认识“十二五”期间污染物减排形势,切实加强污染物减排各项管理工作。今后,凡是无故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以及自动监测数据未能通过有效性审核的,省环保厅将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对流速有问题的企业,通报要求,要在4月25日前就每套自动监测设备流速测量系统的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专题报省环保厅。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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