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煤炭露天开采企业、灭火工程二次扬尘及矸石自燃的监督管理,控制露天开采造成的污染,日前,乌海市环保部门专门制定了《乌海市煤炭露天开采及灭火工程二次扬尘及矸石自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协同煤管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全面开展煤炭露天开采及灭火工程企业二次扬尘及矸石自燃专项整治。
根据《细则》要求,各企业要进一步巩固完善排土场治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煤矸石自燃,加强煤矸石着火点和采场火区的治理;各区政府要在5月底前完成矿区公共道路的建设;各企业要完善维护矿区道路的硬化及路面平整,根据本区制定的道路扬尘整治实施方案,配置洒水车用于道路洒水降尘;加强固定堆煤场治理,按规范建设防风抑尘网,在防风抑尘网内设置喷淋设施。煤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在生产前全部将穿爆打眼机改为带有捕尘装置的穿爆打眼机,控制并减少打眼时扬尘污染。矿区内运输及作业车辆的扫气筒由向下改为向上或平行排气,减少地面的二次扬尘。
环保部门还将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对无相关环境治理措施的企业,除按标准征收排污费外,还另外加收排污费。
来源:内蒙古乌海市人民政府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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