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工信部等部门正在联合制定《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规划》,这一文件被市场视为是煤化工行业的“十二五”规划。据了解,与过去几年间国家发改委总发禁令不同,这份文件将会让地方和市场都看到希望。知情人士透露,除煤制油、煤制二甲醚和单纯的煤制甲醇外,制定中的规划,将会在煤制合成氨、部分地区的煤制天然气方面打开更为明确的通道。同时,煤制甲醇将被引导到烯烃等化工产品方向。
有关部门人士说,“制定中的文件被称为是示范项目规划,就已经明确在未来三到五年的时间内,煤化工领域主要还是以试验为主。因为投资太大了,而且能耗巨大,技术和商业方面上面临诸多考验,因此不会很快允许地方大范围铺开。”在审批上,项目审批权以投资规模为界,较大的依旧由国家发改委核准或备案,部分审批权被下放地方,而国家能源局和工信部分别根据自己的职责权限,做相关的行业规划引导工作。
据了解,按照《规划》,那些缺水的地方将首先被限制上马煤化工项目,而煤炭净调入的地区也会被严格控制发展煤化工产业。同时还将规定,新上煤化工项目,必须严格核算从煤炭到最终产品成本和转换效率,煤价一律按照市场价格计算,同时新项目还必须具备一定的减碳措施。新的规划鼓励更大和更长链条的煤化工项目。要求煤化工产业实行园区化,建在煤炭和水资源条件具备的地区;上马煤化工的企业和地方必须有资金、有技术、有资源。原则上,一个企业承担一个示范项目,有条件发展煤化工的地区在产品和示范项目上也有严格的数量限制。工程建成后要严格考核验收总结。
来源:中国经营网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