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通知精神,自6月起着手编制自治区煤炭经营企业“十二五”布局规划,到2015年,全区力争培育形成30-40户在全国或区域煤炭销售市场有影响力的煤炭经营企业。
自治区煤炭经营企业“十二五”规划坚持总量控制、突出重点的原则。煤炭工业局要求各盟市煤炭经营监管部门,在保持现有煤炭经营企业总量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按照“精简优化批发企业,适度发展零售经营企业,积极发展型煤加工企业”的总体要求,调整煤炭经营企业经营结构。煤炭主产区、主要集散地要明确煤炭经营规划区域,现有煤炭经营企业要分园区、分阶段规划,在2012年前实现全部进入煤炭物流园区经营。
环保设施建设是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盟市规划建设的煤炭物流园区和煤炭集运站台,强力推广筒仓、穹顶仓或其他全封闭存储方式,杜绝露天存放和污染环境。严格执行煤炭经营企业准入标准,畅通准入和退出机制,坚决取消持证不经营煤炭的煤炭经营企业资格,逐步淘汰经营规模小的企业。
另据了解,内蒙古鄂尔多斯、包头、呼和浩特、通辽等盟市已建成煤炭物流园区并投入运营。
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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