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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上风电“大跨越”需突破哪些障碍?

2011/6/30 9:53:20       

  国家能源局近日召开的全国海上风电工作座谈会透露,我国海上风电的发展目标为2015年达到500万千瓦,2020年达到3000万千瓦。到2020年,我国有望成为全球海上风电第一大国。

    然而,目前我国海上风电尚处起步阶段,如何建立海上风电完整产业链,如何提高我国海上风电产业整体竞争力,我国海上风电“大跨越”面临哪些困难?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企业和主管政府部门官员。

    海上风电“规划关”:统一规划、有序发展

    海上风电是全球风电发展的最新前沿。对于海上风电发展的战略地位,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一语中的,“海上风电代表了国际前沿的风电发展水平,能否在全球具备产业竞争力,就要看一个国家或一个企业,在海上风电领域能否走在前列。”

    刘琦指出,“十二五”期间,“稳妥、积极”是我国推进海上风电开发的基本思路。我国将推动海上风电技术进步,在机组制造、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运行维护全产业链培育海上风电工程技术能力,努力提高海上风电产业整体竞争力。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说,为避免无序开发,原则上,海上风电一块区域将交由一家主体开发,同时海上风电项目的审批权将保留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严禁地方政府私自核准海上风电项目。

    刘琦指出,海上风电开发涉及海洋、气象、军事、交通等领域,而目前我国尚未建立高效的协调管理机制,各部门遵循的规则和执法方式不协调,尚未形成统一认识,对海上风电开发形成了一定制约。

    目前,我国已建成海上风电13.8万千瓦。“已纳入国家宏观视野的海上风电项目有258.8万千瓦,要力争在2012年前落实500万千瓦的海上风电方案。”刘琦说。

    海上风电“技术关”:技术先进,规模开发

    据介绍,我国大陆海岸线长18000米,海域面积300万平方公里,近海分布大量海岛,海上风能资源丰富。经初步评价,我国近海浅水海域风能资源可开发量约2亿千瓦,随着深海风电技术发展,将有更多的海上风能资源可以利用。

    刘琦指出,虽然我国海上风电有良好的开端,海上风电技术还不成熟,缺乏工程技术经验,还有许多问题有待研究解决。目前,我国海上风电技术支撑相对薄弱,适于海上风电建设的5兆瓦及以上的大容量机组制造,还处于样机研制和实验测试阶段,缺乏适应多种建设条件的施工设备,对海上风电机组的设计施工、研究试验不足,离岸变电站和海底电缆输电水平也较低。

    此外,目前我国海上风电技术规范体系尚不完善,海上风电还没有相应的标准体系,难以对工程勘查、施工安装、运行维护方面进行有效指导,缺乏对海上风电技术和经济风险的有效管理。

    针对有关技术上面临的问题,刘琦说,第二轮海上风电特许权项目招标对风电机组采取较严格的技术要求,商家投标的机组要经过认证和电能质量测试,机组要有一定的运行业绩。此外,我国海上风电技术将主要使用3G容量,再逐步发展到5G以上。在资源条件充足的地区,单个项目原则上应不低于50万千瓦。

    梁志鹏说,第二轮招标在单机容量、风场规模、投资主体和试运行经验等方面都提高了门槛。


    海上风电“效益关”:市场竞争,降低成本

    经济性是决定一个产业能否长期持续规模化发展的关键因素。刘琦表示,我国将通过市场竞争降低成本,以招标方式为主组织海上风电项目建设,以紧密的合作方式联合开发建设项目,通过市场竞争,促使企业强强联合,推动海上风电建设和成本降低,为大规模开展海上风电建设,创造技术条件。

    国电龙源电力集团总经理、党组副书记谢长军说,海上风电必须在机组的单机容量和风电场的装机总量达到一定规模后才具备盈利性。单机容量小于2.5兆瓦的风电机组无法实现盈利,而海上风电场的规模在20万千瓦以上才具有盈利性,更好地发挥规模效应则需达到50万千瓦。

    据悉,今年下半年国家能源局将启动第二批海上风电特许权项目的招标准备工作,预计明年上半年完成招标,总建设规模为150万至200万千瓦,而此前第一轮招标规模仅为100万千瓦。目前,上海、江苏、山东等地已完成海上风电工程规划,河北、浙江、广东、大连、广西、海南、福建等地也开展了海上风电的规划工作。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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