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贵州省能源局获悉,根据已公布的贵州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补偿参考标准,被兼并重组的煤矿为生产矿井的,按其设计规模吨煤投资补偿可按不低于300元的标准执行。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贵州省将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到2013年底,煤炭企业集团数量将减少到200个以内。目前,贵州省有煤炭企业及矿井1660个,2010年全省原煤产量为1.5亿吨。
据介绍,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补偿标准既可按双方达成的收购价款执行,也可按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煤炭企业评估的价值参考执行。如被兼并重组生产矿井已缴纳采矿权价款的,兼并重组企业集团应支付其已缴纳的采矿权价款,并再按已缴纳采矿权价款的30%给予补偿。
贵州省规定,被兼并重组煤矿为在建矿井的,按其实际发生的基本建设投资额给予补偿,并再支付其实际发生的基本建设投资额的50%给予补偿。
贵州省要求,兼并重组主体企业要担负起兼并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管理责任,加大投入,按规定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被兼并煤矿企业要加强资产和生产管理权移交前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安全监察。
来源:贵州信息港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