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新闻

各省煤炭重组隐现三种主要模式

2011/7/14 9:02:33       

    内蒙古自治区日前下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提出从2011-2013年底,通过兼并重组,全自治区煤炭企业将从现有的353家减少到80-100家,形成1-2家亿吨级、5-6家五千万吨级、15-16家千万吨级的大型煤炭企业。但在重组主体的确定上,则仅以生产规模为标准,而并未指定主体。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中心教授邢雷称,内蒙古煤炭重组未明确重组主体,主因是自治区直属的煤炭企业较少、较小,主要是神华、中煤能源央企和内蒙古伊泰集团、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内蒙古蒙泰煤电集团等大型民企在开发。这种情况决定了内蒙古不会像山西一样规定重组主体,而只是从技术上规定一个统一指标。此前的山西模式是由政府推动,确定七大国有重点企业作为兼并主体,对其他煤矿的整合形式主要为有偿收购。突出特点就是以政府推动为主,以地方国企为兼并主体。

  河南与山西模式较为类似,同属自上而下的改革。而陕西模式创立的全民参股形式,则属于自下而上的煤改模式,使得大型国企难以像在山西、河南那样将资源和企业尽收囊中。而内蒙古的模式类似介于山西模式陕西模式之间――虽未达成全民参股的效果,但符合标准的民企也将能参与重组,成为主体之一,在加强行业集中度的同时,也兼顾了民营企业的利益。

来源:中国经营网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