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发改委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进煤炭经营企业“十二五”合理布局工作要求,天津市商务委员会近日下发通知,结合该市煤炭市场发展现状,将提高煤炭企业经营规模准入门槛。
据中新网能源频道了解,本次调整主要从煤炭经营企业注册资本和煤炭经营企业交易量上进行限制。通知规定,到2012年底,天津市批发零售企业注册资金要增加到1000万元以上,民用型煤加工经销企业要增加到200万元以上。到2015年,所有批发零售企业注册资本要达到2000万元以上。另外,煤炭经营企业交易量将作为对经营企业检查考核的指标,要求批发零售企业2012年年度经营量不低于4万吨,煤制品企业不低于1万吨。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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