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宏观调控、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重庆市电力公司今日发布《规范高耗能企业用电管理专项工作方案》,今后,全市将严格按照当地政府部门确定的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标准和企业名单执行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
《方案》主要从严格规范“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报装接电手续,严格执行国家对高耗能用电电价政策,落实国家有序用电管理三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重庆往后新增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用电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业扩报装管理的通知》,实行省、地公司两级审批制度,坚决杜绝违规项目接入电网。对尚未接电的项目,要立即停止业扩报装流程,待相应手续补齐后再启动流程;对已经接电的项目,如不能完成手续补办的,报请当地政府部门批准后采取停电措施。
为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有序用电方案编制和滚动调整工作,重庆将严格按照政府批准的方案实施停限电。严格按照政府部门相关文件中列出的高耗能企业政策性关停企业名单,提前向被停限电企业下达书面停电通知,协助客户做好安全用电措施,切实做到有序供电、有序停限电。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重庆钢铁、电解铝、铁合金、水泥等高耗能企业用电需求较去年有较大幅度提升,高耗能行业售电量占重庆公司售电量的11.51%。加强高耗能企业用电管理,对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控制电力消费总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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