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调查》报道,一个小小的县煤炭局局长,居然在北京、海南等地有房产35处,家财达数亿元。山西省蒲县人民法院近期审理的蒲县煤炭局原局长郝鹏俊案,因为违规违纪资金高达3.05亿元,被称为煤炭大省山西煤焦领域反腐“第一案”。郝鹏俊一审被判20年有期徒刑,而以其为代表的“官煤”式腐败,折射出煤炭领域的制度和监管漏洞。
专案组在郝鹏俊家查获的3.05亿元违规违纪资金中,仅北京、海南等地35套房的合同房价款就达1.7亿元;此外还有郝鹏俊本人及其亲属的存款1.27亿元。不仅如此,经蒲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郝鹏俊夫妻因逃税罪被处以巨额个人罚金,连同判罚成南岭煤矿的单位罚金,罚金总额高达2.6亿多元,堪称“天价罚单”。
专案组的调查表明,这些惊人数字主要来自郝鹏俊的大煤矿。郝鹏俊先后担任蒲县地矿局局长、安监局局长、煤炭局局长、煤炭局党总支书记。
2000年,时任地矿局局长的郝鹏俊即开始经营蒲县成南岭煤矿。2005年8月,中纪委等部门下发文件,要求以本人或以他人名义已经投资入股煤矿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限期撤资。为掩人耳目,郝鹏俊与其堂兄、妻弟签订了假退股协议,并向蒲县纪委进行了退股申报登记。乘着煤炭局局长的“东风”,成南岭煤矿由一个几十万元投资的窑口子发展成总资产5285万余元的大煤矿,职工达500多人。
2003年,郝鹏俊代表成南岭煤矿与江苏徐州孟煤项目部签订合作开采合同书,竟在蒲县煤炭局财务账户上支付对方10万元设计费。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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