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国家能源局在京组织开展了2010年度能源领域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会上,能源局颁发了31个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其中华北电力大学的“面向节能减排目标的需求侧管理与响应理论及其在我国的应用研究”项目获得了一等奖。项目启动的背景是什么?电力需求侧管理在我国的应用又如何?
DSM运行条件开始成熟
当时启动“面向节能减排目标的需求侧管理与响应理论及其在我国的应用研究”这一项目的背景是什么?
曾鸣: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重工业和交通运输的快速发展,能源资源消耗量大幅上升,污染物排放量显著增加。“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并提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目标。
电力需求侧管理(DemandSideManagement,简称DSM)是实现全社会合理节能节电的重要手段,是支持国民经济和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对全社会的节能减排工作意义重大。九十年代初期,我们就已经开始DSM的引入工作,经历十多年发展,DSM开始得到政府部门、电力公司、电力用户以及社会各界的重视。进入2000年以后,DSM发展的客观条件进一步成熟,包括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能效标准实施范围逐渐扩大、资金筹集力度加大等等;从实际来看,部分省份也进行了相应的试点,比如河北已经进行了4轮DSM试点,并取得一定成果。当然,DSM在运作机制方面还存在不足,包括组织体系建设、政策激励、项目实施及管理等等方面。在这种背景下,2006年,我们的项目正式启动,2010年结题。我们项目组用5年的时间对DSM的理论与实际应用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最后的成果是13本报告,共120万字。
应建立相应运作机制
我国应该建立一个怎样的DSM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
曾鸣:DSM工作的参与方一般涉及到政府、电网公司、节能服务公司、施工单位、电力用户等群体,不同类型的项目参与群体有所差异,且各自的职责也不尽相同,基于我国目前电力改革仅有发电侧引入竞争,输配售仍处于垄断的现状,我国应建立由政府推动和主导,电网企业作为重要的实施主体,节能服务公司发挥实施中坚力量,电力用户积极参与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
我国的需求侧管理工作应以政府为主导,成立DSM领导小组,下设DSM办公室(由政府、电力公司、电监会人员组成),挂靠专家委员会(由DSM专家、行业协会节能专家、节能检测部门、高校相关科研人员等参加),通过制定相关法规、政策,授权相应的电力公司作为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实施主体,促使其在专家委员会的指导、参与和监督下,与能源服务公司一起开展DSM项目,同时,专家委员会还要负责DSM项目的评选、监督、检测等工作。另外,政府DSM办公室还要成立节能委员会(由大中型用电企业、能源服务公司、政府节能中心、供电公司、节能设备制造商、高校相关科研单位、电科院等组成),起到信息交流平台的作用,通过互相学习和讨论,促使专家委员会更好地指导DSM项目的实施。
之前提到了DSM在运作机制方面还存在不足,为了最大程度实现DSM发展,我国应该建立怎样的激励机制?
曾鸣:我们认为,激励机制在实施DSM的发展过程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拨款补助或贷款贴息、电价鼓励、节能奖励办法、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奖励办法等等都具有激励作用。
目前,我国已经逐步确立了电网企业作为DSM的实施主体,但当前社会上有一种观念,认为电网企业盈利水平较好,对其可以不采用财税等方面的激励措施,我认为这种观念有失偏颇。电网公司作为一个经济主体,实施DSM难免导致其经济利益(例如售电收入)受到影响。目前的政策,尤其是电价政策的,使得电网公司实施DSM积极性不高。从国际经验来看,外国政府实施DSM时基本都对电网公司进行了一定的补贴,我认为中国也不应该例外。
目前可对电网企业采取最简单的激励方式,即奖励金机制与补贴机制;对用户采取直接的优惠鼓励政策,比如对购买使用节能产品的居民、商业用户,给予折扣补贴,完善峰谷电价、分时电价等;对能源服务公司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实行税收扶持政策、对于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给与一定的补贴等。
着重加强三方面工作
在“十二五”乃至“十三五”期间,您认为我国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应着重加强哪些方面的工作?
曾鸣:全面实施DSM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工作。“十一五”期间,我们已经制定了一个DSM的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也应该会有相应的规划出台。欣慰的是,DSM在我国已经起步。在未来DSM的发展中,应着重加强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紧建立起适合我国的DSM组织体系,领导推动DSM事业的持续发展。为推动我国DSM事业广泛开展并深入发展,要解决的最首要问题是建设一个权威、正式而有力的DSM组织体系,具体我们之前已经提到了。
二是推进DSM相关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完善。政府要进一步确立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重要地位,确保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长期深入开展;各级政府与电网企业要切实将电力需求侧管理作为一种资源纳入电力工业发展规划、能源发展规划和地区经济发展规划;逐步完善需求侧管理的评审与监督办法;针对DSM专项资金的使用做出明确规定;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应当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等。
三是建立科学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较低的电价水平不利于节能工作的开展,一方面对发电企业、电网经营企业的经营环境有一定影响,另一方面对用户实施DSM的积极性也有一定的影响。因此要逐步提高居民生活电价水平,同时实行梯级电价和对贫困居民进行补贴,充分发挥价格因素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有效作用,让节能具有更大的市场空间,从而促进DSM的有效开展。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化,必须尽快制定发、供、用电一体的峰谷分时电价管理体制,充分平衡发、供、用电一体的峰谷分时电价管理利益,尽早做到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联动,真正从电力销售价格上反映电力供应的全部成本,促进电力行业的有序发展。
来自:《中国能源报》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