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政府为保障电煤供应,公布新政策,征收占原煤售价(含增值税)10%的额外征费,作为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额外的征费会连同其他税项及费用一并征收。
根据目前的煤炭市场供需形势,以贵州10%的征收额为征算基础,“我们认为很难全部转嫁到下游。
由于今年贵州两次大幅上调价格调节基金,有可能会带动其他产煤大省陆续跟进,因此未来煤炭企业的政策性成本上升或不可避免。
来源:煤炭网信息研究中心(www.coal.com.cn) 王秀娜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