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年初即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进行了调整,彼时仍为从量计征,标准为30-50元/吨。新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调整为从价计征,征收额度为销售额的10%,按从量方式折算为50-150元/吨,调整幅度巨大,对当地企业确有明显的负面影响。
贵州省征收高额价调基金主要源自煤电供应紧张。贵州是西南地区唯一的煤炭净调出省份,净调出比例20%左右,周边省份煤价均高于省内,在全国煤电紧张局面下,政府优先保证省内供应的难度较大,所以才会被迫采取行政手段。
来源:煤炭网信息研究中心(www.coal.com.cn) 王秀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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