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电监办举办《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宣贯培训会
为扎实做好《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宣贯工作,10月11日,贵州电监办在贵阳举办《条例》宣贯培训会。
《条例》发布以后,贵州各电力企业对《条例》的培训需求较为强烈,积极报名参加此次培训。贵州电网公司、发电集团省级(分)公司、地方发电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同志、安全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发电厂、各地区供电局及部分市、县供电局、电力建设单位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安监部门负责同志共150余人参加了培训。贵州电监办负责人和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也参加了培训活动。
此次培训邀请电监会安全监管局参与《条例》起草制定和《条例》释义编写的有关专家授课。主讲人详细介绍了《条例》出台的背景及必要性,完整准确地讲解了《条例》主要内容,就电力企业重点掌握的内容、事故等级的划定标准、事故报告的具体规定、事故应急处置的基本要求、事故调查处理的程序方法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宣讲。在宣讲间隙,主讲人与参会人员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沟通交流,进一步加深了对《条例》有关条款的认识和理解。
贵州电监办负责人高度重视此次宣贯培训工作,就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根据新雄主席的讲话精神,各电力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宣贯工作,使本企业相关人员全面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为《条例》的具体实施打好基础。二是要深入学习培训,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落实事故报告责任,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告事故信息;三是要健全应急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事故应急处置,做好应急队伍培训和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加强与当地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重要电力用户的应急工作沟通,构建电力安全事故协调联动处置机制。
此次培训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会后,与会代表表示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基本内容和要求,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分层次、分阶段,逐步深化《条例》的学习宣贯工作,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电力安全生产和电力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来源: 中电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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