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保厅日前向各市(州、地)环保局、省环境监察总队和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全面确保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目前贵州省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在建设管理、监督考核和数据使用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根据“十二五”减排工作要求,贵州省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由原来的两项增加为4项,国控重点企业由原来的140家增加为206家,其中30万千瓦装机容量以上的火力发电厂有效性审核工作由省级环保部门完成,其余的火力发电厂和国控源的有效性审核工作由各市(州、地)环保局负责。
污染源有效性审核工作直接关系到贵州省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成果,责任重、影响大。贵州省环保厅要求各市(州、地)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部门,落实责任,认真检查和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中建设安装、运行管理、数据产出等各项工作,把有效性审核作为污染物总量减排的重要工作,切实安排布置并落实,确保成效。
同时,贵州省环保厅对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也提出了要求,并要求各市(州、地)加强开展比对监测工作,结合实际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审核有效数据的使用和管理。
来源:中国环境报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