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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明确调试电价 发电企业减亏有望

2011/10/21 10:00:53       

国家电监会出台新规规范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管理,随着9月份以来,中国多省市相继出现电力紧张,而煤价高位上涨使得电企普遍亏损现象愈加严重,因此此举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缓解未来几个月可能出现的电荒,以保障高峰期的电力供应,同时也有助于减轻电力企业的亏损。

据第一财经报道,国家电监会10月19日颁布了修订后的《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办法》,将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原《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该《办法》旨在规范新建(包括扩建、改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及在役机组退出商业运营管理,维护电力企业和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其中,《办法》对新建机组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的结算进行了详细规定。新建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上网电价按照当地燃煤发电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的一定比例执行。其中,水电按照50%执行,火电按照80%执行;水电以外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上网电价。调试期间如国家调整标杆上网电价,则调价时点后的调试电价按照调整后价格的相应比例执行。

中国的新建发电机组在正式进入电网实施商业运行前,都有一个调试运行期,但以往对于该调试期内的上网电价的要求并不明确,只是规定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或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协商确定。但在实际操作中,有部分电网企业存在延长调试期和调试电价为零的现象,违反了国家电价政策,让一些新机组“白发电”。

随着9月份以来,中国多省市相继出现电力紧张,而煤价高位上涨使得电企普遍亏损现象愈加严重,因此此次电监会及时出台新《办法》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缓解未来几个月可能出现的电荒,以保障高峰期的电力供应,同时也有助于减轻电力企业的亏损,缓解财务负担。

据中电联的行业统计调查,1-7月份,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五大发电集团电力业务合计亏损74.6亿元,同比增亏82.7亿元。其中,7月份电力业务亏损9.8亿元(上年同期为盈利22.6亿元),环比增亏1.8亿元。其中,电力业务中,火电亏损的情况正在加剧。火电业务4-7月份分别亏损17.1亿、16.9亿、29.0亿和28.5亿元,月度亏损额逐渐扩大。其中,1-7月份,五大发电集团合计财务费用528亿元,同比增长32.5%,同比增加了129.51亿元。

新《办法》还规定,新建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差额资金的50%纳入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补偿资金,其余计入电网企业收入。电网企业应做好差额资金的统计工作,按规定管理使用辅助服务补偿资金;尚未建立辅助服务补偿机制的地区,应按年度将新建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差额资金的50%补偿给为新建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提供辅助服务的发电企业。

据悉,按照电监会在《2010年电力监管年度报告》中的统计,截至2010年8月,各网省电力公司(除内蒙古电力公司外)向发电企业分配的差额资金在专项治理前仅有1.56亿元,但经过电监会排查治理后,这一差额一下子上升为10.02亿元(含电网企业退付延长发电企业调试期、调试零电价等资金),也就是说电网企业此前隐匿了8.46亿元未向发电企业及时分配。

资料显示,目前,全国用电需求持续高位运行,1至8月份累计用电量增速达11.9%,其中6~8月有 13个省份用电量增速在13%以上。

来源:世华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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