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海事局《关于开展浙江辖区小型船舶专项检查集中行动的通知》要求,为遏制小型船舶事故高发态势,宁波海事局全面部署,稳扎稳打,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于11月1日正式启动小型船舶专项检查活动。
专项检查行动第一天,宁波辖区共检查小型船舶19艘次,根据检查情况看,辖区小型船舶载重线及船体情况基本良好,船舶证书及配员情况符合要求。
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重点突出,击中要害,宁波海事局一是严厉打击配员不足和超载等违章行为,严查船舶证书的"船证相符"性、配员情况、船舶载重情况,提高小型船舶船员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应急能力,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和航行安全。
二是建立联络机制,强化各海事处之间的联动协作,对发现违章情节严重、造成社会影响的及时通报相关管理部门,将海事监管与社会管理紧密结合,实现治理效果最大化。
三是加强预警预控,切实加强防抗寒潮大风的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气象变化,广泛发布预警信息,严格落实预控措施,尤其要防控小型船舶在大风影响时段冒险航行,以及从事残油接收、供油作业。
四是加强源头管理,加大对辖区小型船舶航运公司的走访检查力度,宣传专项检查活动的要求,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指导航运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帮扶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五是寓服务于监管,在严格检查的同时广泛听取航运公司的意见和需求,了解企业目前面临的问题和困境,帮助企业在抓好安全监管的同时提高管理营运效率。
下一步,宁波海事局将严格落实专项检查活动方案中的各项要求,通过本次专项检查摸清辖区小型船舶的实际状况,实施针对性监管措施,建立小型船舶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来源:宁波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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