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产煤地市及煤矿企业深刻吸取近期全国连续发生的5起重大煤矿瓦斯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瓦斯防治工作,严密防范和有效遏制瓦斯重大事故。
《通知》指出,我省近年来重特大瓦斯事故多发生在秋末冬初,季节交替中瓦斯活动异常,极易引发重特大事故。各地、各煤矿企业要把落实瓦斯防治措施作为四季度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要突出源头防范,紧紧抓住采掘部署、通风系统、瓦斯抽采、安全监控、现场管理5个关键环节,严格现场监管,着力解决煤矿瓦斯防治基础性、关键性、突出性问题,进一步提高煤矿瓦斯防治能力。
《通知》要求,各地及煤矿企业要坚持“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掘采平衡”原则,认真贯彻《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规章规范,督促应抽采瓦斯煤矿建立抽采系统,设立抽采机构,配备专业人员,确保应抽尽抽。凡应抽采瓦斯矿井必须实施瓦斯抽采,应建未建抽采系统或抽采不达标矿井禁止安排采掘作业。煤矿企业要把抽采达标煤量作为编制矿井生产规划和作业计划的限制条件,确保抽掘采平衡,严禁计划开采煤量超过抽采达标煤量,严肃查处假钻孔、假抽采、假计量行为。
《通知》强调,各产煤地市及煤矿企业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以狠抓兑规作业为突破口,以增加现场检查频次为手段,切实强化现场管理,及时制止违法违规作业,严防“三违”、“三超”违法生产引发瓦斯事故。要加强采掘作业规程管理,切实增强作业规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立即开展兑规作业大检查,重点检查煤矿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执行情况,发现规程不符合要求、不兑规作业的,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要完善瓦斯超限管理制度,凡发生瓦斯超限现象,要按事故追究责任。
来源: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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