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能源供应紧张的当下,居民用“电气”实施阶梯式改革,不仅是节能降耗的需要,而且也切合我国能源改革的方向。
从网上的评论看,网友普遍担忧电气价格改革是涨价的标志。
实际上,无论是阶梯电价,还是阶梯气价,都是颇具思量的“技术活”。如何才能不折损民众整体福利值得深入研究。
电气或将全面推行新价改
民用电价、气价即将生变。
“国家相关部门已经确定将在民用领域,实行阶梯电价与阶梯气价改革。”11月19日,接近国家发改委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
这意味着,居民阶梯电价征求意见一年之后,即将付诸实践;而阶梯气价也将在地方试点基础上,推向全国。居民用电(气)将实行“阶梯累进计价”,对用户消费的电(气)量分段定价,资源价格随使用量增加逐级递增。
不过,这一改革仍是行政调控,政府仍未从资源产品定价领域退出。“能源领域改革,最迫切的是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目前,电力、油气产业仍然缺少灵活的、基于市场的定价机制。”上述人士称。
在价格改革的同时,能源管理体制亦应同步调整。例如,电价改革应与电力体制改革同步。但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9年前启动,厂网分开后,并未建立竞价上网的市场机制,改革仍停滞半途。
2010年10月,国家发改委公布《阶梯电价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就电量档次划分提供了两个选择方案,每月超过基本用电量后,每度电提价不低于0.20元。不过,在通胀压力下,居民阶梯电价方案一直搁置。
今年5月份,发改委上调山西等15个省(市)统调火电企业上网电价,销售电价相应调整,但居民用电价暂未调整。目前,在通胀压力有所下降的背景下,全面调价方案再度提上日程。
城乡居民用电占全社会用电总量10%左右,2009、2010年分别占12.5%、12.2%。虽需求总量有限,但与民生息息相关。
中电联电力行业人士评价称,“阶梯电价属于计划经济票证管理模式,本意是‘劫富济贫’,用电量高者支付高费用。但是并不宜于国内电力结构调整,以及缓解电力峰谷差矛盾。”
中国电科院副总工程师蔡国雄则提出建议,“阶梯电价与分时电价结合使用。不宜单独推行形似节能,实际并不节能,也不能充分利用新能源的阶梯电价。”
“实行阶梯电价可以引导老百姓降低总体用电量,起到节电的作用。但不利于调节电力峰谷差,不利于引导居民考虑风电等新能源的特点,合理利用能源。”蔡国雄说。
与阶梯电价类似,阶梯气价是指居民每年或每月超过天然气基本消费量后,执行高气价。上述接近国家发改委人士解释,“目前国内气价偏低,油气的比价关系不合理。随着进口气比例的提高,倒逼天然气价格上涨。”
此前,湖南、河南、河北等地已经开始试点施行阶梯气价。以河南郑州为例,居民月用气在50立方米以下时,气价为1.9元/立方米;超过50立方米后,超出部分按2.2元/立方米计算。
2010年6月1日,发改委上调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各油气田(含西气东输、忠武线、陕京线、川气东送)出厂(或首站)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均提高230元。
不过,在防控通胀的背景下,下游天然气销售价格并未随之调整。“目前,国内CPI有所回落,是理顺上下游天然气价格的时机。国家发改委原则上允许居民用气价格调整,但需要履行听证等相关程序。地方燃气企业正择机上调气价。阶梯气价是理顺天然气价格的方案之一。”燃气行业协会人士说。
近日,山西调整了晋中、吕梁、朔州等3市的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平均上涨0.16元。
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10月国内天然气表观消费量1041亿立方米,接近去年全年消费总量,同比增长20.4%。同期,国内天然气生产量82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6%;进口天然气约合25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6.5%。(中国经济时报)
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不能“剃头挑子一头热”
对于资源性产品进行价格改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仅必要而且紧迫,因为只有形成反映资源稀缺性和供需关系的价格机制,市场中对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用才能实现最优化。不过,问题是,阶梯价格能否担当起这一重任?
以电价改革为例,电力作为一种商品,虽然受供需关系影响,但其特殊性在于它与时空的联系非常紧密,因此最为有效的定价方式是实时定价,即实行峰谷定价。正如有专家一针见血指出的,在阶梯电价之下,由于消费者面临着不同的边际价格选择,消费者会更倾向于选择较低的价格,并且将消费量限定在较低价格的使用节点,由此导致实施阶梯价格最重要的惩罚性功能并无太大用武之地。
从国外的惯例看,在电力价格改革问题上,峰谷定价是常态,而阶梯定价是例外。那么,为什么在我国的电价改革过程中,没有选择国际通行的做法,反倒背道而驰呢?这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价格改革缺乏公众的有效参与,在一定程度上被垄断主体绑架。在公众对不分青红皂白地进行线性涨价意见颇大的大环境下,垄断者必须为自己的变相涨价寻找一个道德上的支撑,再没有比“让多消耗电力的富人付出更多资源价格”更冠冕堂皇的借口了,推行阶梯电价无疑就是最好的选择。
之所以说电力价格改革被垄断者所绑架,不仅仅是因为选择阶梯电价还是峰谷电价这样的技术性问题,而更关键的是资源价格改革属于“剃头挑子一头热”,总是有意抓住芝麻丢掉西瓜。要知道,电力作为一种资源进行价格改革,要涉及电力行业的发电、输电、配电和售电四个环节,需要作为一个整体协调推进,才能有真正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定价机制。
从目前的情况看,在厂网分开的背景下,发电环节已经实现高度市场化,在煤价高企之下缺乏利益驱动的电厂没有发电的动力就是最好的证据。如今,电力消费市场也要通过阶梯电价进行市场化改革。可是,联接源头生产和终端消费者的中间流通环节,还是处于不折不扣的垄断状态。也就是说,在生产市场化的前提下,电力资源的输送和配售的一体化意味着销售市场处于垄断经营,无法竞价上网的电价,自然会被电网公司扭曲价格后传导给终端的消费者。
这样看来,最需要改革的环节,其改革却迟迟不能推进,既见证了垄断的既得利益群体对改革进程的强大左右能力,也使得其它零零碎碎的改革,要么是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要么是打着改革的旗号行强化垄断地位之实。应该说,这样的问题不仅仅是电价改革的问题,而几乎是所有资源性价格改革的一个最大瓶颈,这正如向媒体透露阶梯定价信息的相关人士所言,“能源领域改革,最迫切的是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目前,电力、油气产业仍然缺少灵活的、基于市场的定价机制。”(贺方中国青年报)
阶梯“电气”价不能折损整体福利
在能源供应紧张的当下,居民用“电气”实施阶梯式改革,不仅是节能降耗的需要,而且也切合我国能源改革的方向。
实际上,无论是阶梯电价,还是阶梯气价,都是颇具思量的“技术活”。尽管大多数公众以及专家学者,对这两项阶梯价格改革持赞同态度,但坦率地讲,不管是一年前国家发改委公布的阶梯电价征求意见,还是最近一些地方实施的阶梯气价,无一例外地让公众多掏钱。显然,阶梯变成了只上不下,已成为民生用品涨价的标志性符号。
阶梯“电气”价的内核,在于用户之间合理分配负担,而不能只顾给企业创收;在于节能减排,而不能让社会整体福利受损。可是,令人忧虑的是,改革却没考虑用户间利益分配问题。譬如,实施阶梯电价后的增收效益,国家发改革只列出了三个粗线条,一是弥补节能减排等环境成本增支因素,包括脱硫成本增加等;二是用于居民用户电表改造支出;三是弥补由于燃料成本上涨增加的电网企业购电成本。
就眼下而言,围绕着阶梯“电气”价改革将是多方利益博弈的过程。就国家来讲,实施阶梯“电气”价改革既能缓解能源紧张,又能促进节能减排,必然会力挺这项变革;作为电力和天然气企业,无疑是此次改革的直接受益者,对这项改革当然会持赞同态度。而作为普通老百姓,很可能会对这项公共政策抵制或反对,因为,实施阶梯电价和阶梯气价,将会加重普通居民的经济负担。
但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任何改革都必须以切实保障民众利益为着眼点,绝不让社会整体福利受损,这是评判任何一项改革成功的重要标尺。电价和气价改革亦然。笔者以为,目前的问题是,要想让社会整体福利在阶梯电价和阶梯气价改革中不受损害,关健是要重新调整现有利益分配格局,运用超强的公共管理智慧,来防止阶梯价格改革让企业独享好处。
具体讲,一方面,要架构补贴机制,保持整体“电气”价格不变。在“电气”价格整体水平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在高档上提高价格,在低档上降低价格,实现“电气”价格有涨有落,总体上保持总量平衡。尤其是,要对高消费用“电气”户的加价,来补贴用“电气”量小的用户,与此同时,在“电气”价变革的进程当中要确保弱势群体的“电气”费支出保持基本稳定,各地在具体实施的时候,应出台一些更具详细的,针对中低收入家庭一些相关优惠补贴机制,这不仅能体现公共政策的善意,达到节约用电(气)的初衷,也使阶梯用电(气)改革趋于公平与合理。
更为重要的是,在居民用“电气”阶梯价格改革之前,电力和天然气行业应该在清理内部员工福利电(气),别把涨价重压一股脑地传递给最终的消费者。
来源: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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