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南监察分局接到《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辽宁煤监局等部门关于煤矿重大生产安全隐患治理及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2011]58号)后,立即进行了全员学习,同时要求向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进行宣传贯彻,并在今后的监察执法中进行落实。
2011年11月29日,辽南监察分局对葫芦岛市蛤蟆山矿业有限公司一井监察时,发现该矿-505米水平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480米水平煤层巷煤层自燃发火,形成火区。辽南监察分局根据58号文件中“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市属煤矿的重大隐患、所管辖区煤矿经本级、上级有关部门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检查认定的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的规定,要求葫芦岛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葫芦岛市蛤蟆山矿业有限公司一井火区隐患治理进行挂牌督办。
这是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58号文件实施以来辽南分局辖区第一次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目前,该煤矿火区进行了封闭处理。
来源:辽南监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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