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福建检验检疫局共检验监管进口煤炭重量1321万吨、货值12.03亿美元,分别同比增长21.1%、50%。其中经检验不合格104批,批次不合格率56.2%,主要不合格原因为发热量低、以及水分、硫含量、灰分超标。经出具证书,共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322万美元。其中对1批来自印尼5.4万吨、464.4万美元煤炭检验检疫中,收到基低位发热量检测结果仅为4448 Kcal/Kg,与装货港检测结果相差409 Kcal/Kg,误差率高达8.4%,福建检验检疫局建议贸易商在签订合同时应以卸货港品质检测结果为结算参考依据,并注明主要品质项目包括发热量、全水分等计价方式,以保证公平公正交易,以维护贸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