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份,全区煤炭行业继续保持较好的运行态势。主要运行特点是:
一、煤炭产量持续增加
1-11月份,全区生产原煤9.08亿吨,同比增加19079万吨,同比增长26.6%。其中,11月份生产原煤9406万吨,较上年同月增加1444万吨,增长18.1%。
按企业类型划分,1-11月份,中央企业生产原煤3.4亿吨,同比增长20.4%;地方煤炭企业生产原煤5.68亿吨,同比增长30.6%。按地区划分,1-11月份,西部区生产原煤6.3亿吨,同比增长29.8%;东部区生产原煤2.78亿吨,同比增长19.9%。
二、煤炭产销衔接较好
1—11月份,全区销售煤炭9.06亿吨,同比增长26%,其中,区内销售3.53亿吨,占总销量的39%,区外销售5.53亿吨,占总销量的61%。出区销售中,铁路运输3.66亿吨,占66%,公路运输1.87亿吨,占34%。
三、煤炭销售价格总体平稳
进入12月份,受国家限价政策和秦皇岛煤炭库存保持高位影响,我区煤炭坑口价格略有下降。西部地区高热值煤平均售价为380元/吨左右,环比下降20元;低热值动力煤价格200元/吨左右,环比下降10元;口岸进口煤炭落地价保持620元/吨左右;东部地区煤炭价格平均保持在200元/吨左右。
四、增加值增速保持高位
1—11月份,全区煤炭行业工业增加值增速达到25.3%,比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快6.6个百分点。
六、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1-11月份,全区煤矿发生死亡事故30起,死亡50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3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百万吨死亡率为0.055。
信息来源: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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