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钢铁工业起步较晚,但其在建设之初,就对节能环保问题相当重视。由于韩国是以计划为主导的市场经济,因此其节能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离不开政府的计划干预。韩国政府对钢铁行业的节能政策和措施主要体现在下面三个方面:
通过对产业结构的合理规划实现节能
为了发展钢铁工业,韩国于1970年颁布了《钢铁工业育成法》,规定了扶持钢铁工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在《钢铁工业育成法》中考虑到韩国缺乏高炉用的炼焦煤和铁矿石这一实际情况,为确保高炉厂的规模效益,规定只允许浦项一家企业建高炉,其他则发展电炉钢。电炉所需废钢除一半是进口外,其余则在政府积极组织下回收,大力开展全民回收废钢的运动。因此在执行钢铁育成法期间,韩国的钢铁工业得到迅速发展,浦项钢铁公司形成2600万吨年产能力。
大力投资环保节能设备实现节能
韩国政府对钢铁企业的节能环保问题相当重视,韩国的能源高度依赖进口,能源供给安全对韩国来说至关重要。两次石油危机对韩国经济产生了极为消极的影响。1978年,韩国政府成立能源与资源部,负责制定能源政策及能源资源相关计划。1980年韩国成立了能源管理公团,执行国家节能计划,提高社会能源利用效率。韩国还制定了“五年经济能源节约计划”,将钢铁行业等194个高耗能行业作为节能重点,并规定了每年11月为节能月,号召全民节能。
重视节能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实现节能
韩国规定对于直接关系国家利益的项目,全部由政府资助,并由公立研究机构承担,对于具有商业价值的项目,由企业提供部分资金,合作进行研究,私营企业研究机构承担或参与核心技术开发、基础技术开发、产业技术开发、替代能源开发的国家研究开发项目任务的,政府给予研究开发经费50%的补贴,对于个人或小企业从事新技术商业化的,政府提供总经费80%—90%的资助。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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