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价格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服务调煤保电大局。在价格政策的调节引导下,各大火电企业从原来不愿存煤到积极向外购煤,从不愿发电到现在积极争取多发电。10月1日至12月24日,全省统调火电厂共调入电煤1086万吨,比去年同期增加477万吨,平均每天调入12.8万吨。
由于长期“市场煤”与“计划电”的矛盾,导致火电企业政策性亏损严重。据省物价局局长龚秀松介绍,经报省政府同意,今年我省先后3次提高火电上网电价,3次提价增加火电企业2011年收入11.08亿元,按2012年全年预计电量计算,将增加火电企业收入45.1亿元,有效缓解了发电企业经营困难,增强了发电企业调煤能力,为全省调煤保电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从5月份开始,我省暂停执行峰谷分时、丰枯季节电价,提高火电上网电价的实际结算价格,仅停止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5月至12月就为火电企业增收约4亿元,极大地调动了火电企业买煤、发电的积极性。同时为控制煤价大幅上涨,我省物价部门今年对电煤价格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明确规定已签订长期或短期供货合同的电煤,电煤结算价格按2010年底与省电网统调主要火电企业结算价格执行。省政府下达了调煤保电计划的电煤,原则上依照2010年底湘煤集团供省内骨干电厂的煤炭价格执行,有效提高发电企业调煤的积极性。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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