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煤监局近日下发通知,定于2月下旬至3月上旬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督查活动。
此次督查活动分为四个督查组,对丽江市、红河州、曲靖市、昭通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查检查。督查的主要内容是: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情况;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工作情况;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云南煤监局要求,各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在2月底前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检查作业人员集中的工作面、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加大隐患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督促煤矿企业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督促煤矿企业落实整改期限、责任、资金、措施和预案;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销号;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产整顿。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建设行为。
来源:昆明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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