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第一期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仍未全部开工,但是依然不能妨碍业界对海上风电项目的憧憬。
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易跃春22日在中英海上风电政策研讨会上表示,“十二五”期间,我国海上风电的发展目标为500万千瓦,2015年形成完整的海上风电产业链和服务体系;而到2020年,海上风电的发展目标是3000万千瓦,海上风电具备更大规模的发展条件,国际合作能力进一步增强。
其中,在规划布局方面,“十二五”将重点开发上海、江苏、河北、山东、浙江、广东海上风电,加快推进福建、广西和海南、辽宁等地区海上风电的规划和项目建设。
与此同时,国家能源局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以及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各个专项规划业已完成,正在走相关签发程序。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史立山在致辞称,目前最主要的任务是推动国家第一期海上风电招标项目的落实,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推出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推动我国海上风电产业的发展。
“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只是一个构想,还需要与其他部门沟通,主要为了吸引我国风电企业在低成本、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发海上风电产业,积累经验,争取向深海领域发展。”国家能源局人士透露。
史立山表示,未来我国将在三个方面推进我国海上风电产业的发展:一是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推动我国海上风电发展,积极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发挥企业的积极性,采取可行的措施,使得企业法人积极开展和落实前期工作,例如前期资源测评、勘探、输电线路的研究等等,争取将500万千瓦的任务分配下去;二是,由于我国缺乏海上风电项目的管理经验,对于已经建成的海上风电项目,抓紧总结和推广经验,学习成熟发达国家的经验;第三,加强国际合作,与一些国家开展实实在在的合作,优势互补,促进我国海上风电的发展。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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