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工商局向辖区5家未经项目核准擅自从事储煤经营行为的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5家经营者限期办理项目变更,逾期不办理者将进一步立案查处。
据了解,近期灵武市工商局对辖区煤炭销售公司进行专项检查。重点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前置审批手续是否到期;经营场所与核准的经营场所是否一致;计量衡器(地磅)是否参加每年技术监督部门的检验,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衡器等情况展开。通过检查发现,辖区部分异地从事经营活动的煤炭销售公司存在未经前置审批机关核准变更,擅自设立储煤场从事煤炭销售经营活动。
“对于此类经营,我局专门就相关规定征询了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煤
炭管理处。”该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依据我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煤炭经营企业的储煤场地作为主要的登记事项之一,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公司法》也明确规定,公司的经营场所发生变化,必须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煤炭经营企业改变储煤场地点属于涉嫌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的行为。
来源:宁夏新闻网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