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 关于下达2012年煤炭行业标准 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安监总煤装〔2012〕35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12年煤炭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煤炭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强协调,落实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号)的要求,制定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成立标准起草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各煤炭行业标委会秘书处要切实加强对煤炭行业标准起草工作的管理,督促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组织审查已完成的标准项目。 三、因其他原因不能如期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标准起草单位要及时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及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报告并说明理由。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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