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耗煤行业 -> 电力行业 -> 行业新闻

阶梯电价改革当循“市场化”思维

2012/4/12 10:01:56       
阶梯电价改革箭已离弦!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消息,今年将继续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其中包括今年上半年各省将陆续推出居民阶梯电价。
  
  严格说,阶梯电价并不是一个新词。继上世纪70年代的石油危机后,美、日等国家最先开始实施,意图通过“用电量越少价格越优惠”来达到倡导节约能源的目的。2009年年底,国家发改委出台了有关阶梯电价改革的意见。根据方案,居民用电将分为三档:分别是基本用电、正常用电和高质量用电,三档的电价设置也分别低于、等于和高于实际供电成本。当时计划最快于2010年初推出,但一方面,由于电价调整和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围绕各档用电基数设定的争议非常大:基数大了节能目的达不到。基数小了又成了普遍涨价;另一方面,各月CPI涨幅出现明显上行趋势,而电价上涨对CPI影响较大。在这种情况下,阶梯电价实施被暂时搁置。
  
  任何一项改革都会面临谁受益、谁受损的问题。笔者认为,要解决围绕阶梯电价改革的种种争议,必须厘清以下三个问题:一是为何要实施阶梯电价改革?二是改革的受益者是谁?三是改革能否扭转目前电力体制下价格信号扭曲的现实?
  
  对于居民用电,我国长期实行的是低电价政策,即居民电价低于实际供电成本。这部分成本差通常由工商业用电的高价和政府补贴来弥补。这也就是业内所谓的“交叉补贴”。从表面上看,低电价政策对普通居民尤其对穷人来说是利好,因为用电便宜。但实际上,低电价的结果是“谁用电越多,得到的补贴就越多,谁占的便宜也就越多”,这其实是拿穷人的钱在补贴富人,显然不公平。但事实上,这种现象在社会各领域都不同程度存在,比如说,间接税导致穷人比富人多交税、负利率导致穷人的财富悄悄向富人转移……有人形象地将此类现象喻为“劫贫济富”。
  
  理解了上面的逻辑,我们来分析上述几个问题。首先,实施阶梯电价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节能减排的同时也一定程度地扭转了“劫贫济富”的状况。但之所以仍存在种种争议的原因有两点:一是我国资源利用效率偏低主要发生在工业用电领域,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比重偏大,有个说法是每年的消耗相当于两个三峡电站。相反,居民用电占社会总用电量的比例很小,而且对中低收入家庭来说,因为电价低而无端浪费的说法并不靠谱;二是此次出台的改革方案只有上浮未见下降。从已公布的一些方案来看,80%的用户不受影响(基本用电价格不变),15%的用户每度电加收5分钱(正常用电价格略微上调),其余5%的用户影响较大(高质量用电价格大幅上调)。这一方面意味着用电越多的家庭电价越贵,另一方面正常用电价格也有上涨。借用上面的比喻来说,阶梯电价改革“劫富”的同时并未“济贫”。
  
  其次,需要明确的是,阶梯电价并不是真正的市场价格。要根本解决目前的用电效率偏低、电荒等难题,仍需要大力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终极目标是形成完全市场化的电价形成机制。
  
  中国不缺煤炭,全国发电装机总量目前已经突破10亿千瓦,为何每年还有大面积电荒?为何2004年年底开始实施的煤电联动机制一直名存实亡?根本原因就在于人为压低的电价扭曲了资源配置。在这种状况下,煤价一旦飙升,电价的动与不动都是大问题。跟着煤价疯涨显然不可能;但不跟着动,发电企业又亏损严重,直接导致了每年的大面积电荒。
  
  2002年2月,国务院出台“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可以归纳为“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十六字方针。目前完成的是前八个字,但“输配分开、竞价上网”却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见实质性启动。而这八个字恰恰是形成市场化电价的关键所在。按照原先的改革方案,输电和配电分开,前者由于涉及自然垄断,价格由政府管制;后者的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打个通俗的比方就是,输电相当于高速公路运营,要打上面过就去收费站领卡交费。而配电则相当于汽车运输价格,价格由市场上大大小小的物流公司竞争形成。在这个比喻里,最后需要付给物流公司的运输费就是由市场形成的用电零售价格。
  
  综上所述,阶梯电价在调整优化用电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及建立公平负担的电价机制方面有一定的作用,但改革须遵循市场化思维,要想理顺价格、打破垄断,还必须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来源:现代快报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