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通知指出,9万吨及以下煤矿瓦斯突出事故多发,灾害防治基础较差,要严格执行停产整顿的要 求,切实做好停产整顿和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业内人士指出,从以往经验来看,煤矿安全整治的力度加大,会使小煤矿的供给减少,由此对于煤价形成 支撑。
2011年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曾联合下发《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禁止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经防突能力评估擅自组织生产。
通知要求,所有9万吨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严格执行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其隶属企业应向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申请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经评估不具 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矿企业,其所属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依法停产整顿、限期整改,或由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对于整改期满后经评估仍 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或未被兼并重组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当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通知还要求,要加大瓦斯事故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此外,各地要对停产整顿情况和相关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于4月30日前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和国家能源局。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