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煤炭市场 -> 产地市场

鄂尔多斯市全面开展煤炭矿产资源统计抽查工作

2012/4/19 10:05:04       

    为进一步加强煤炭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煤、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13号)文件精神,鄂尔多斯市从2011年二季度开始,通过“国土资源部煤炭、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应用端”平台,按照矿山企业属地管辖的原则,全面开展了煤炭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网络直报工作。

    据统计,2011年度我市共有持《采矿许可证》开采的煤炭企业 324 个,按照与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矿管处签订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工作责任状》工作要求,我局于2011年8月起开始对我市境内煤炭企业的开发利用统计工作进行了抽查。首先,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从人员、设施配备等方面予以全力支持,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可靠;其次,我们依据采矿权信息管理系统对需要填报的企业逐一进行了核实,从源头上制止了“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第三,我们对照矿产资源储量快报对填报的产量进行了对比,确保开采量无较大的误差;第四,我们在开展鄂尔多斯市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调查的同时,对每个煤炭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并对大中型煤炭企业进行了实地调查,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通过以上工作,我们对我市境内的煤炭矿山企业基本情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为今后的统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来源:内蒙古国土资源网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