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烟台港集团与万华合成革集团签订合资合作协议,双方将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先期以西港区103号10万吨级液化码头和码头至罐区管廊的资产为基础,成立合资公司,用来运营和管理烟台港西港区液化码头及煤炭专用码头的合资项目。双方在合资公司的股份比例各占50%。
此前,烟台市曾规划拟将现位于芝罘区的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迁出市区。为此,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规划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建设万华烟台工业园。据悉,万华烟台工业园位于烟台港西港区后方的临港工业区内,项目一期工程计划投资300亿元,二期项目尚处于规划中。
根据协议,双方合作的范围包括西港区已建成的103号10万吨级液化码头的生产运营,将要建设的104号10万吨级液化码头、306号5万吨级煤码头项目、液化码头到万华工业园界区外的管道及管廊等配套设施。
液化码头项目中,规划建设中的烟台港西港区是交通部和山东省批复的能源中转基地港,万华烟台工业园一期工程将于2014年建成投产,达产后预计年通过水路转运液体化工品160万吨、液化石油气120万吨。由于其生产运营需要专业的码头来支持,因此双方协商决定,先期以10万吨级液化码头和管廊的资产为基础成立合资公司。
煤炭码头项目中,基于万华烟台工业园达产后每年通过水路煤炭运输约180万吨,双方同意由上述合资公司将甲方在西港区规划的306号散货码头建设成一个煤炭专用码头,服务于万华烟台工业园的煤炭等散货的转运。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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