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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隆回县综合整顿长效监管全面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2012/5/21 13:53:55       
为期一年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行动即将结束。近日,邵阳市督查组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隆回的整规工作领导重视、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隆回境内查明的地下矿藏40余种,共有矿产地336处、矿山企业95家,煤、金、矿泉水、大理石、花岗岩为优势矿种。受利益驱使,境内非法违法开采行为时有反弹。2011年5月,根据省、市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工作部署,隆回以铁的手腕、铁的纪律、铁的措施,严厉整顿规范了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共关闭取缔非法采锰点、非法采煤矸石点、非法采山砂点、非法小冶炼厂共58家,取缔非法洗锰场5处,关闭搬迁县城建成区内8家采(碎)石场,关闭2家煤矿、立案查处1家存在超深越界开采的煤矿,制止非法采矿点67处,砸毁、扣押采矿设备150余台(件),没收矿产品2000余吨,追究刑事责任9人,网上追逃3人。实现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日益增强。
  
  强化领导,全面部署动员
  
  隆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整规行动纳入了政府绩效考核内容,认真组织、强化领导。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规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制发了工作方案,落实了专项工作经费,制定了整规行动督查工作制度。召开了动员会议和督战会,分别对整规行动进行部署安排和督促点评。借助会议、电视、报纸、网站、手机报、《简报》等平台载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及时向全县各级各部门、矿山业主和矿区群众传达了省、市、县整规工作部署精神,营造了积极的舆论氛围。
  
  综合整顿,依法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隆回采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行动、联合执法的方式,对非法采矿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先后开展了整治非法采锰和采煤矸石、整治非法采山砂、整治矿山超深越界开采、搬迁或关闭县城建成区采(碎)场、关闭非法小冶炼厂和整治河道采砂等6次专项行动,召开协调会20余次,制发行动方案6个,发布通告4个,开展集中执法行动52次,有1200余人次350余警力参加了整治行动。在整顿行动中,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既统一行动,又各司其职,实行四查三停二扣一究,即查渎职、查国家公职人员参股入股、查民爆物品、查安全隐患,停电、停水、停行政许可,扣非法采矿器械、扣非法矿产品,追究刑事责任。
  
  突出治散,强化矿产资源整合
  
  整规行动前,隆回境内的矿山规模存在小、散、弱、资源利用率不高等状况。在整规行动中隆回一是抓好了矿权管理。坚持保护性开发、综合利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发展需要和矿产品供需形势,有计划地设置探矿权、采矿权。二是抓好了市场准入。强化对勘查、开采资质管理,提高矿产勘查开发资质、技术、资金、环保、安全等准入标准,建全完善并严格执行了项目核准、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环评审批等管理制度。三是抓好了资源整合。以金矿、水泥用石灰岩矿、建筑用石灰岩矿为重点,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引进金杏矿业集团公司、南方水泥公司采石场、远洁碳酸钙公司等大型公司在境内培育投资大、产出高、资源利用率高、污染低的“绿色矿业”模式。
  
  注重治本,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健全了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矿山登记发证、年检制度。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价款等规费征收制度,县财政局负责管理,做到科学评估、依法收缴、专帐管理。二是健全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矿业市场制度。严格实行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全县所有矿业权进行公开招拍挂出让。三是健全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备用金收缴制度。隆回坚持“谁开发,谁治理”的原则,来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验收、恢复治理备用金、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巡查和监测等制度,促进矿山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四是健全和落实了矿山安全制度。隆回各级各有关部门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抓好矿山安全生产领域各项制度和工作的落实。五是健全了矿产资源开发监管机制。强化了矿产资源利用全程监控,提高矿业权审批的透明度,健全完善了联合执法、动态巡查、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充实和加强基层矿政管理队伍,成立了国土资源公安执勤室。六是健全完善了责任追究制度。隆回县委、县政府出台了《隆回县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隆回县违反非煤矿山整顿工作纪律的处理意见》和《隆回县违反河道采砂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等矿产资源监管责任追究制度。
  
  
  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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