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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监局将在八省市组织开展煤矿防治水重点督查

2012/5/24 8:34:30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日前发出通知指出,煤矿安监局定于6月上旬至7月中旬,在山西、吉林、黑龙江、河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等八省市开展煤矿防治水重点督查,督促检查发生煤矿重大水害事故地区吸取事故教训、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情况。
  
  近期,我国煤矿发生多起水害事故,日前发生在黑龙江鹤岗市峻源二矿的“5·2”透水事故造成13人死亡。国家煤矿安监局在日前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水害防治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此次重点督查,旨在督查贯彻落实情况和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通知,督查将采取听取汇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通知要求,每个省市要督查2个地(市)区,至少抽查1个国有重点煤矿、1个地方国有煤矿和2个乡镇煤矿。在抽查的煤矿填写的《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情况表》上填写督查及处罚情况。具体督查范围包括防治水制度及机构人员配备情况、防治水基础资料编制情况、探放水制度和井下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地面防治水措施和水害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等。
  
  通知要求,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水害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处罚,并以驻地煤矿监察机构名义及时下达执法文书。对发生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地区,要重点抽查事故查处情况和吸取事故教训、采取相关措施等情况,督促其进一步加大防治水工作力度,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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