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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煤炭经营监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2012/5/29 14:48:35       
2011年,辽宁省各级煤炭经营监管部门在坚持依法审查、依法监管、规范煤炭经营秩序、提高煤炭经营企业素质、发展煤炭物流园区、建立交易中心、提高审查效率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建立网上申报审批系统,提升行政办公效率。2011年3月份开始设计、研发辽宁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煤炭经营审批管理系统,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实现了申报材料网上传输、网上审批、网上补正材料及档案电子化管理,提高煤炭经营监管部门办事效率。
  
  二、开展专业人员培训工作,提高企业整体素质。按照煤炭经营企业准入条件,利用煤炭经营企业经营活动淡季,组织培训煤炭经营企业计量、质检人员,共有702人参加了培训并取得上岗证书,提高了企业相关人员专业素质。
  
  三、打击无证等违法经营行为,规范煤炭经营秩序。坚持“突出重点、堵疏结合、标本兼治、区别对待”的原则,在省综治委领导下,建立了打击无证及违法经营的长效机制。各级煤炭经营监管部门自身或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打击无证等违法经营行为。2011年共查处违法经营活动206起,罚没违法收入36万元,查封查扣煤炭2000余吨。通过整治行动,净化煤炭市场经营环境,推动煤炭经营市场逐渐步入规范发展的轨道。
  
  四、加强煤炭交易中心建设,发展交易市场。大力建设东北亚煤炭交易中心和沈阳煤炭交易中心,举办交易会,建立网上商铺,引入保险和金融机构,试行建立煤炭物流园区,建立配送体系,全面提升煤炭交易市场水平。
  
  五、依法开展审批监管工作,规范行政处罚标准。制定煤炭经营企业自有煤炭质检设施目录,同质检部门沟通,明确质检设施检定机构,使监管、审批行为进一步规范化。会同省工商局明确了煤炭经营活动中违法所得的认定、计算办法及依据等问题。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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